鞍山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

来源:健康报网  责任编辑:于涛  文章作者:  录入时间:02-09 15:32:29
      近日,辽宁省唯一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鞍山市确定,从今年起,3年内投入30亿元,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实现三大目标,即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,促进公立医院发展,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和待遇。

  鞍山市决定,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影响医院收入的差额部分建立补偿机制。对市属政策倾斜医院实行全额补贴,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;对医院历史上形成的债务,由政府负责逐步偿还。政府对市属其他公立医院实行专项补贴,包括医务人员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计划生育险涉及单位缴纳部分等;对县(市、区)直属公立医院比照市公立医院的改革办法,补贴资金由县(市、区)财政承担;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市属公立医院自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享受所属医院同样补贴政策;市政府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偿划拨给各大医院,作为各大医院的分支机构,政府负责首次投入。医院对外合资合作和对外出租经营的,资产全部收回,合同全部解除,才能享受政府补贴;医院内部科室实行承包租赁的,解除合同,才能享受政府补贴。该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和绩效工资制度,不实行绩效工资的,政府不予补贴。

  鞍山市还规定,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不到80%的,按比例扣减补贴资金;已经转制的乡镇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80%以上,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%,否则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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